企业业务法人用私卡收款好像已经是常态了,不用交税又方便多好啊,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分红税?不存在的。但是吧,金额一旦过大,这税务风险可就是相当的大了!之前有个新闻,某食品店,用个人微信和支付宝收款,累积收了2800万款项,被税务局查出之后,加收滞纳134.79万元,罚款705.71万元。这个就有些得不偿失了。虽然补税是小事,但若构成犯罪的话,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更严重的是会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这严重性就不需要再阐述了吧。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
再来看看案例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节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罚款都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真是得不偿失!
【案例启示】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一旦各部门发现个人账户大额或可疑交易,甚至是稍有异常,就将互相分享信息。这样一来,私人账户资金往来监管更加严格!
2、目前,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公户之间的频繁资金交易都将受到监控。不少老板以备用金或者借款的形式从公司拿钱,但是备用金要有发票报销才行,而借款得有借有还才行。
3、虚开的路子被堵死,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税务监管只会更加严格!
4、老板私卡收款也不可行。金额不大也许侥幸逃过监察,但是大了怎么办呢?如今税务局可以拿到银行的数据,轻而易举的就能拿到企业偷税的信息!所以三思而后行。
降税要取之有道,用之合法。介绍当下比较受欢迎的降税方式。
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把主体企业部分业务分包给园区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个独企业申请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大致计算得出个税税率0.5%-2.19%之间。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看个案例:某软件公司,年业务为840万,预计320万业务是拿不到成本票的,正常缴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80万。但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后,个人所得税仅为320万*10%*30%-4.05万=5.55万,算下来个税税率为1.73%。增值税附加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缴纳。
此外还有一般纳税人个人独资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0.5%-3.5%核定,无分红税,只是较小规模纳税人更为严格点,开票金额连续12个月可达5000万,同样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后钱可直接提取至投资人私人账户使用,合规公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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